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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萍律师 律师介绍深圳律师在线网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萍律师创办。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311115421),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律理论功底扎实;1997年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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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顾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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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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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不是代理诉讼、追收债务,而是防范法律风险,规避法律风险,将许多法律风险在诉讼前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其次的职责才是代理诉讼、处理纠纷。

为完成首要职责,法律顾问必须为企业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犹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运作体系一样,为此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了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方式,不仅研究同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还需研究有关的规章、政策文件及行业习惯。

2、对公司某些事务(一般为重大事务)的运作提出法律建议(包括法律障碍与可行、风险与后果、可否规避、如何规避、合同陷阱等)。

3、公司绝大部分的业务都是通过合同完成的,因此必须完善合同制度。

⑴.拟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拟订审核和执行考核制度。

⑵.公司常用合同由法律事务部统一制定标准文本,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各有关部门须严格采用。

⑶.合同没有标准文本的,业务承办人员应提出或拟订合同主要内容,说明合同的相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订立合同的目的,报法律事务部修订或制定。

⑷.对合同的履行,应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同的业务和财务审核。

⑸.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能导致诉讼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反映,法律事务部应就有关法律风险告知有关部门,并指导业务人员在处理纠纷中如何维护公司利益。

4、建立诉讼纷争的处理程序

公司的所有之诉讼应经法律事务部审核提出意见(预测诉讼结果、确定诉讼策略),结合经营的需要,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执行。

5、建立财务对帐制度

对可能产生诉讼、或者诉讼时效已届满或疑为已届满、或者对帐金额差异较大、或者可能不该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债务、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或法律事务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应协商处理。

对公司拥有的债权,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帐并要求对方书面确认,对名存实亡的挂帐应及时处理。

6、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主要是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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